对于涉及传真签署的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需要根据具体合同内容来进行判断和评估。
若合同内容确属合规且具备实质性要件,则该合同被视为有效。
在此前提下,满足以下三个要素之一,便可认定此份传真合同为有效:
首先是传真合同签订各方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这份合同应能反映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再者,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中的任何禁止性规定,也不会触碰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这两大底线。《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