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营运资质的网络预约出租车辆在我国属于不合法运营范畴,一旦被交通管理部门查获,将面临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严重处罚。
因此,欲从事网约车行业的从业者需同时持有由交通部颁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确保其合法性与合规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