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未婚夫妇在育儿问题上的责任分配时,首先可考虑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诉诸法律后,相关机构将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为出发点进行判决。
为了在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过程中占据优势地位,可以收集以下类型的证据材料:
1.收集关于双方向基本状况的证据文件。
虽然在离婚案例中,夫妇彼此之间的基本条件,例如薪水、教育背景等可能并无较大差异,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其无任何差距。
例如,直接照顾子女的一方是否具有积极正面的思想品质,将会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身心健全发展。
因此,获取这方面的证据资料,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
2.收集关于双方长辈的基本情况的证据。
由于孩子的成长环境往往与其父辈的生活经验紧密相连,同时亦与长期照顾孩子的长辈的意见及其身体健康状况息息相关。
这些都是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因素。
3.收集关于子女生活环境的相关证据。
对于离婚审理的案例而言,双方在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上,需确保孩子能够在健康良好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假设在此前提下,其中某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者所居住的社区环境更为优越,那么法律通常倾向判给具备此类优势的一方拥有子女的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