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商标管理法律和法规,如果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明确许可,生产者或销售者擅自违反这些规定,在同一类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涉及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予以立案并进行进一步追究。
首先,如果是个人实施的这样的行为,其非法经营数额必须要达到人民币十万元以上;
其次,如果是由单位承担这一行为,则其非法经营数额必须要达到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此外,如果该注册商标是驰名商标或用于药品的商标,那么不论非法经营数额大小如何,均应立案调查;
第四,即使没有达到前面所述的数额标准,但由于之前已经因为类似行为受到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而且仍旧继续实施此类违法行为的,也应该被立案追查;
最后,如果这种情况对社会产生了严重不良影响,同样应当引起重视。《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