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未成年子女长至18岁之后,其
父母离婚无需再顾及子女的
抚养权归属问题。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子女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父母依法已不再负有
抚养义务。
然而,倘若子女虽已成年达18岁,却仍在高中阶段或以下接受教育,抑或是由于其他特殊原因而无法独自生存,在此类情形下,法院会依据实际状况,以有利于子女生活为原则,来裁定子女应随哪方家长共同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