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归属权问题,如汽车为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之物,则应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登记于其名下即确认为其所有。
然而,若车辆乃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便仅登记于某一方姓名之下,此种情况也将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若双方达成协议并书面申明该车辆所有权属于某一方,在此情况下,另一方可要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