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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直接效力有什么

债务免除的直接效力有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16 16:05:18 已帮助21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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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直接效力有什么
关于债务免除的直接法律效果,其实际表现形式便是债务实现了绝对的消亡。
由于债务被消灭这一根本性的结果,与此相关联的诸如利息债务以及担保债务等附属债务亦将同时脱离原有的关系而另行消失不见。
在债务被全额免除的情况下,便意味着债权人手中的所有债务均已解除;
反之,若债务只是被部分免除,那么也只涉及到该被免除的那一部分而已。
尽管债务免除属于债权人的专属权利,但是这种行为必须要确保不损害到第三方的权益。
比如在出现债权设定质权的情况时,债权人便无法通过这种方式去免除其作为债务人所承担的对应债务,而且还不能以这样的举措去对抗已取得质权的其他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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