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期间进行离婚诉讼时,通常情况下,子女的监护权会被判予女方拥有。
然而,若女方存在以下任一种具体情况,那么确认的监护权将归属男方:
(1)倘若女方身患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身体疾病,以至于需要子女与之分离,以保护他们免受病患影响;
(2)如女方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法定义务,并由此引起了男方对子女抚养权的主张和诉讼请求;
(3)基于其他各种复杂的原因,子女确实在法律上无法继续跟随母亲共同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