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路况因素引发的交通事故所涉及到的赔偿责任应由相关路政管理部门承担。
作为道路的主要管理者,路政部门有责任和义务确保道路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若路政部门未能在道路存在可预见性的安全隐患之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排除,那么他们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不良后果承担全部民事法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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