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全名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即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特别规定,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及赡养老人这六类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政策,此举系适应新近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之相应实施策略之一。
具体来说,专项附加扣除特指在计算个人综合所得应付税额之时,除开基础免征额度五千元与“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之外,另针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特定支出项目予以额外减免。《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