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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直接效力是什么

债务免除的直接效力是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14 18:50:34 已帮助9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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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直接效力是什么
1、债务免除的直接法律效果既不是债项的延期偿付,更非债项的替代履行,而是将负债这一义务完全消除。
由于这一灭失性后果的产生,故连带产生的、作为附随债务的诸如利息债务、保证债务等也随之消亡。
如果债务被全面免除,那么,所涉及到的所有债务都会在这个时刻烟消云散;
反之,若只对债务进行了部分免除,那么,只有被免除了的那部分债务才会在这个时刻灰飞烟灭。
2、虽然免除债务是债权人享有的一项专属权益,然而在实践中,债权人行使这项权益时必须遵循特定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例如:
当某项债权已经设定出质并由债权人获得质权后,此类情况下,债权人不能擅自全然免除其对应债务人的债务,且亦不得以此种方式来对抗已取得质权的质权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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