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作为被
继承人的自然人,他们有权通过设
立遗嘱的方式来处置自己的
个人财产,同时还可依法指定
遗嘱执行人。
其中,自然人有权利通过
遗嘱设定,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位或几位进行传承。
除此之外,自然人还有权通过遗嘱赠送个人财产给国家、公共机构或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组织与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