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缴付物业管理费用可能产生如下结果:
业主将无法体验到应享有的物业服务;
若双方就此问题未能妥善协商解决,物业服务提供商实施催告程序而业主仍未缴付时,可考虑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要求业主支付所欠
物业费用及
罚金,以及因
拖欠而产生的
滞纳金和违约酬金;
当调解协议或
司法判决书正式生效后,如果业主拒不履行,物业服务提供商也有权申请法院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保护。《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