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履行的必备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必须存在违约行为;
其次,需要守约方积极采取行动,即向违约方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债务,若守约方并未发出此种请求而选择解除合同,那么即失去了形成强制履行责任的可能性;
最后,违约方必须具备继续履行能力,如果合同已经无法实际履行或在法律意义上无法执行,那么不论是出于实际上的原因还是法律层面的障碍,强制履行责任均不再适宜出现。《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