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相关规定,伤残评定实际上属于一种民事行为范畴,其所形成的结论类似于由某一领域内的专业人士所提供的证言。
因此,这并非行政行为。
据此,倘若您对于伤残评定持有疑虑或反对意见,则无法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您仅能采取相应的行动如重新进行伤残鉴定,或者在法庭审理阶段运用各类诉讼手段以削弱或消除伤残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进而避免此项证据获得法院采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