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血脉的亲情纽带在此往往被无情地放弃。
首先,法律条款并未赋予其解除亲子关系的力量,也就是说,即使家长与儿童方面都同意这种方式,法律仍然是坚定不移的反对者。
同时,放弃抚养权也并无实质效力能产生亲子关系的正式终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子女之间的情感联系并非因父母婚姻破裂而消失无踪。
在任何情况下,不论子女是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他们永远都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孩子。
因此,无论是否自愿放弃抚养权,你和子女所拥有的家庭关系依然存在,你仍然是父母中的任意一方,而子女也依旧是你和另一位家长的孩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