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对什么情况应该认定为“多次盗窃”

对什么情况应该认定为“多次盗窃”

1、针对“屡次盗窃”问题,应当理解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即两年内盗窃事件超过或等于三次;


2、当一年内非法入室盗窃或在公共场合扒窃行为超过或等于三次时,应被鉴定为“多次盗窃”,并须依法依规以盗窃罪加以惩处。
其中,关于“多次”的定义和界定,需要全面地考察和评估犯罪者的主观恶意的形成过程、犯罪行为实施的具体时间以及所在的地点等等诸多因素,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估,才能给予准确的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1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