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偶
复婚并不动摇子女对于父母所负有的
赡养责任。
法律规定中子女对父母的照顾
抚养乃是不可推卸之责。
任凭何人皆不得擅自改变,或者施加任何限制性的前提条件。
即便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画上了圆满句号,子女对于父母的陪伴与照顾这一道法定责任却从未消失。
父母
离异再次迎娶新妇,他们之前的子女仍旧谨守着照顾的使命,不能以此作为借口逃避履行孝顺父母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
父母离婚、
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
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