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软暴力”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出于获取非法利益目的,或者为了制造非法社会影响力,针对他人或者特定场所实施诸如滋扰、束缚、恐吓、聚众造势等多种行为,这些行为本身已经足够具备使人感到恐惧和恐慌的能力,进而达到心理上的压制效果;
或者这些行为足以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以及财产安全产生重大影响与危害,破坏了人们正常的生活、工作、生产和经营活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