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请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之单位,应严格遵照以下各项条件与要求,方能确保其合法、顺利地完成申请程序:首先,该单位需拥有正式的注册名称、健全的组织结构及明晰的公司章程;
其次,企业必须配备固定且适宜的经营场所以及必备的设备;
再次,企业必须具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相符的资金实力和从业人员数量,且上述资源都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规的规定;
同时,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必须有能力独立承担各种民事责任;
最后,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约和指导,切勿违反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