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到犯罪行为,确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需符合特定的法律条件方可实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准予其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者;
其次,将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而不会给社会带来显著风险者;
再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这种行为不会造成社会危害。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还未完全处理完毕,那么也必须要采取适当的取保候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