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烈竞争子女抚养权时,法庭会从以下几个角度优先考虑做出决定:1.比较各方的根本情况。其中包罗万象,例如收入水平、教育背景以及品德素质等多个领域,哪一方拥有更为优越的经济基础,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加有利,那他或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将显著提高。2.考量孩子当前所处的生活环境条件。具体来说,包括孩子长期居住的住所地点、孩子每天上下学所需的时间和距离,以至小区整体的环境状况等各种因素。3.尊重年满十周岁以上孩子个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