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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未履行口头承诺算违约吗

民法典规定未履行口头承诺算违约吗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4-08 09:05:25 已帮助15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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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未履行口头承诺算违约吗
依据我国的《民法典》相关条款,若无履行口头承诺的行为,且在其属书面承诺的有效情形之下,被视为构成了违约责任。此外,根据合同签订方式的不同,可划分出以下三种类型:书面、口头以及其他法定形式。同时,口头承诺生效的四个必要条件如下所述,分别为:首先,协议各方都应有明确切真的意思表示;其次,凡作出承诺者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再者,口头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的要求;最后,还有其他任何由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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