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住房子之后,是可以选择放弃押金直接离开的。然而,关于这其中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则必须要参照租赁房屋协议中详细规定的各类违约条款进行明确。例如,看看在租期内是否有任何物品的损坏及其相应的赔付责任,同时还需确保所有应缴清的当月水电气费已经结清等等。若以上提及的情况皆未发生,且未发现存在任何其它违约行径,那么便无须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选择放弃押金直接离开并非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我们仍然建议您能与其房东积极沟通协商,或者至少通过适当途径向房东知会这一决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