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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婚前房产是夫妻共有吗

再婚夫妻婚前房产是夫妻共有吗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4-06 14:40:19 已帮助17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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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婚前房产是夫妻共有吗
通常情况下,已婚夫妇在结婚前购置的房屋,应当被归类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范畴,不论婚姻关系是否持续存在,均不会转变为夫妻双方享有平等权益的共有财产。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自己有过特意的协议或者约定另行处理则需依照其约定执行。如果在婚前购置的房屋产权证书上加上了配偶的姓名,我们便可以理解为这是他们在婚前财产所有权问题上重新的意愿表达与约定,由此,该房屋也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然而,即使产权登记簿上已有对方的名字,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另一方就拥有该房产的二分之一所有权份额。关于这种情况下如何分割该房产的权属,主要还是看双方在事前是否产生过相关书面或口头协议,如果没有协议,那么还需要结合各个方面的具体情况,如各当事人对于该房屋的出资贡献、对家庭生活的付出等等综合性因素来综合考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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