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原则性规定,他人拥有的机动车辆的号牌不得过户至您个人姓名之下。然而,在此过程中,极少数情况可以例外——例如用于短途货物运输的小型卡车等类型的车辆则可以保有原来的车牌号码不变。值得强调的是,尽管车辆本身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原来的车牌号码只能随车主购买的新车辆信息进行转移,而无法直接分配或者转让给其他人。具体到实施细节方面,当您决定办理车辆过户时,交通管理机构会在收到申请后的第二天开始,对车辆的唯一识别代码(即所谓的“车架号码”)以及提交的各种证明和凭证文件进行逐一核实,同时收回原先的号牌、行驶证件,然后确认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随后会将产新的号牌、行驶证以及相关的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给您。如果您希望申请使用旧机动车号牌号码,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该申请必须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后的六个月期限之内提出;其次,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实际拥有原始机动车三年以上时间;最后,所涉及到的原本车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及交通事故处理事宜都应已经妥善解决。《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