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决定取决于相关因素。在试行买卖的情况下,用于测试产品性能的买方可选择在
试用期间购入物件,或有权选择拒绝购买。与此同时,若有关试用买卖双方对产品使用费用未事先做出明确规定且无法达成共识时,物品卖方无权向买方提出支付要求。因此,当有明确付费协议时,应按协议付费;如果没有明确付费协议,则无需支付。《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
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
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