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对于婚姻相关事宜达成的
婚前协议在具备如下条件时即被认定为合法有效:首先,行为主体必须具备与其所实施的
民事行为相适应的
法律行为能力;其次,该协议中所包含的意思表示必须是
当事人内心真实的意愿表达;再者,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或抵触现行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中的任何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背离公众普遍认同的社会道德规范与良好风俗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