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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造成他人损失要赔偿吗

无因管理造成他人损失要赔偿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05 13:30:07 已帮助9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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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造成他人损失要赔偿吗
无因管理行为若导致了他人的损失,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此类情况下,尽管当事人并未接受他人的委托,亦或是他本身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来履行任何职责,但因其所实施的行为有可能给他人带来利益受损,因此此前的行为实际上已然构成侵权,所以应当承担侵权赔偿的责任。所谓无因管理,即是指本人并非因受他人之托付,或者并不具备法定的义务和前提条件,却主动作为以防止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简而言之,便是出于善意为他人管理、照顾或服务的行为。《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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