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如下条件的
婚前协议书在婚姻缔结后的有效性可被确认:第一,实施签署行为的
当事人须拥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若在订约之时,其中一方当事人正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状态下,那么对于此种情况进行的
婚前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第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无误的。如果在婚前协议的订立过程中出现了诸如欺骗或威胁等非法手段,那么同理这一份协议也会被视为无效。第三,这份协议不能违反现行法律及行政
法规中的任何强制性规定,并且不得违背伦理道德和通常的社会风俗习惯规范。最后,唔定的事项应以
书面形式加以明确,这也是
保证夫妻间关于婚姻
存续期内所得财产以及
婚前个人财产的约定能够产生法律约束效力的必要条件之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