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分情况下,如果劳动
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服务期协议,那么当
劳动者选择离开用人单位时,他们需要承担因公司提供的教育和培训而产生的费用的
赔偿责任。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投入专项的培训经费,对其实施具有专业性和先进性的职业技能培训,然后可与其签订相应的服务期限协议。若劳动者在此类协议中的服务期义务没有得到履行,则应依照协议约定,如数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
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
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