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翻译作品时,翻译人依法独自拥有该作品的
著作权。
若欲对已有的作品进行翻译工作,则必须首先征得原著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并向其支付相应的、合理的翻译费用。
在取得授权之后,翻译人得以享有其所翻译作品的著作权。
在此要注意,除非有此特别许可,任何人均不得擅自将他人作品译为他种语言或形式进行传播与使用。《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
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