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女方无不适宜抚养的法定情形,通常女方能获得抚养权,此时可收集自身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健康状况证明等。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女方要积极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条件更优,比如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自身教育背景优势等材料。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女方可多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并保留相关沟通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