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规定,购买、贩卖公民手机号码均构成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此种
犯罪的
量刑标准如下:
违法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售出或提供公民
个人信息,若是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须
处罚一
定金额的
罚金;
若情节更加恶劣者,则可能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承担罚金的
刑事制裁。
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集并在履行职责或是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了公民个人信息,再将这些信息出售或提供他人,就必须按照上述条款中所述,依规定从重加以处罚。
另外,未经许可通过
窃取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也会按照第一条规定遭受相应的
刑罚。
对于单位实施前三种罪行的情况,法院会依法判处单位罚金,并对应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