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软件
专利侵权事件的判断与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
外观设计专利权得以公示之后,任何他人若未获得
专利权人的许可便擅自发布及销售含有该外观设计的
专利产品用于盈利性的生产与经营目的的行为均可视为
侵权行为;
其次,当发明和实用新型
专利权得到正式确认并予以授权后,倘若有任何人未取得专利权人的批准而自行实施该项专利技术或者制作、使用、销售、进口包含该专利技术的产品的话,同样可以被判定为侵权行为;
最后,作为软件专利侵权行为的特殊情形,还需考虑诸如盗抄他人软件源代码等其他可能产生法律风险的行为类型。《
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