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当身体遭受损害之时,请求
赔偿的
诉讼时效仅有一年,自受害者清楚且有必要了解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并且知晓
债权人之日算起。
所谓的诉讼时效,实质上是指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之际,其所享有的在固定的法定期间之内行使相关权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若
逾期未行使该项权利,那么在时效
期限届满之后,债权人便可获得基于诉讼时效的
抗辩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