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股骨头部位进行人工髋关节更换手术后(大约一年左右的时间),患者的康复状况因人而异,故在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定。
若股骨头病变对行走功能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
反之,若其影响轻微,则最多只能被鉴定为八级或九级伤残。《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