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对于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已做出最新修订,具体细节如下所示:
若您拥有耕地类别的土地资源,需注意,此类土地的补偿金额包括了两种主要构成部分:
其一是土地补偿费,它将依据你被征收前三年内生产的收入总额的六到十倍来计算;
其次则是安置补偿费,它将依据你所需要安置的人口总数而定,该安置补偿费的标准为,该土地在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
涉及到其他类型如耕地以外的土地,其补偿费用也包含两大部分,分别为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这两者的具体数值将会依据你所在地区相关部门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进行确定。
此外,对被征收的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同样也需由各省市自治区依据本地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您位于城市近郊的蔬菜种植园,那么使用单位必须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向当地有关部门支付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