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制造事故的肇事者,理当对其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负起不可推卸的相关责任。
交通肇事这一术语所涵盖的范围大致为车辆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的任何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以及失火等触发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的驾驶人员需要承担起事故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