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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对于数罪并罚是指什么意思

咨询下对于数罪并罚是指什么意思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4-02 15:45:07 已帮助8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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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对于数罪并罚是指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在案件宣判之前即已身负多重罪名的被告,我们通常称之为“数罪”;
而在审判结果宣布之后、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再次犯罪行为,也同样被认定为是数罪之举,将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具体的审判法则依照《刑法》第69条进行详细阐述,其内容如下:
当被告在审判期间被判定犯有数罪时,除非罪行性质严重到需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程度,否则其所受的刑罚总和应当在实际刑期之下,且不得超过数种刑期中最高的刑期,在此基础上,再结合被告的具体情况,酌情确定其执行的刑期,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管制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拘役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而对于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未满35年时,最高刑期则不得超过20年;
而对于总和刑期达到或超过35年的情况下,最高刑期则不得超过25年。
若数罪之中同时涉及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的,那么就执行有期徒刑部分;
而如果既有有期徒刑又有管制,或是有期徒刑、拘役与管制并存的话,在有期徒刑、拘役全部执行完毕之后,管制仍然需要继续实行。
最后,若数罪之中涉及附加刑的,无论附加刑的类别是否相同,都必须继续执行,唯一的区别在于,若附加刑种类相同,则将其整合起来执行,若种类不同,则应分别进行处理。《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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