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
行为人明知其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比如通过电子通信设施的安装,数据存储设备寄托,以及互联网通讯传输等方式来向其提供技术支撑,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服务,付款结算渠道等等帮扶行动。
信息网络技术正以巨大的力量推动着社会的进步飞速发展进程。
然而,现实世界里总有某些不良分子试图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实施
违法犯罪活动,这种
违规行为当然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和惩罚。
因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
量刑标准为根据行为程度严重性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留,同时还要额外罚款。
至于“
帮信”罪案流水高达五十万元后如何
定罪量刑,这需要依据
犯罪事件的具体情节,包括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表现,
涉嫌犯罪行为的前因后果,其犯罪动机,是否
主动投案自首,是否属于
累犯等多个方面,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最终判决结果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