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现行刑法规定,敲诈勒索金额超过1000元方可被视为犯罪;
然而,对于敲诈勒索的金额少于或等于1000元者,警方通常会依据行政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因此,即使敲诈勒索了1000元,也未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并将由公安机关按照办理类似行政案件的程序展开调查和处理。
2.从法律角度来看,敲诈勒索犯罪所涉及的客体极为复杂多样,既包括对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的侵害,又间接涉及到受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
这种特性使得其区别于更为典型的盗窃罪和诈骗罪,成为了本罪独特的特点之一。
同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敲诈勒索罪侵害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和企业等所有的公共或私人财产。
3.该种犯罪在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为:
犯罪嫌疑人通过使用恐吓、威胁或者威逼等手段,迫使受害者交出财物。
此外,此类犯罪的实施主体一般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此罪的被告。
4.就主观方面而言,敲诈勒索罪必须是基于行为人主观上直接故意,并且必须存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唯一目的的心理状态。
如果被告人并无此类意图,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非非法(例如债权人为了追回久拖未决的债务),那么就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