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欺诈行为的典型表现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暗中进行房产分割,擅自出让;
与房地产经纪人相勾结,实施非法交易;
有意规避产权主体关键信息,刻意隐瞒拥有优先购买权利的买家的情况;
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未获得审批通过的情况下擅自发布售楼广告并签署买卖协议;
采用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方式进行价格诱骗;
对同一套房产进行两次商业出售;
未经合法授权,私自进行有限制权益的房屋所有权变更。《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