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纠纷中,将夫妻共同资产转移至子女账户的行为,需经过双方的一致同意方可进行,否则即构成对对方合法权益的侵害。
若遭到此种行为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向相关法律机构申诉以要求重新分配这些财产。
另外,针对一方私自悄然转让资产的情况,在离婚程序正式启动时,有权利请求转移资产的一方相应地少分得部分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