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雇主否认员工受
工伤时,雇主要负担起提供
证据证明该认定不为工伤之责任。
关于
职业病的诊断及诊断争议的鉴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载明的规定操作实施。
对于那些能合法获得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人士来说,
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将不再设计开展深入的调查核实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
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