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若员工在所在企业或机构主办的篮球赛事中遭受骨折意外,通常可以被视作工伤范畴。
换言之,当员工在参与由所属企业所举办的篮球比赛过程中,由于履行其岗位职责而不幸受伤的情况,均应当被视为工伤事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以及工作场所之内,如因为履行其岗位职责而受到暴力或者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身体损伤,皆应该被判定为工伤范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