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业分割合同乃为
家庭成员协商一致,为追求彼此独立生活之目的而订立的关于共同家庭财产的分割协议。
其中通常包含家庭共同资产的具体分配、
债务的承担比例以及对于年长者的
赡养安排等内容。
只要在制定家业分割方案过程中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或者
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性规范,那么该协议即可被认定为合法有效且对各方
当事人拥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在家业分割合同签署并生效以后,关于财产的处分行为已经得到完全执行,那么各方当事人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对此反悔、撤销或变更,除非取得全体合同方的一致同意。
在实际生活中,这份家业分割合同常常会和其他文件,比如
遗嘱或者
赠予,发生混淆。
家业分割合同在所有共同享有家庭
财产权益的家庭成员签字确认之后,即刻生效。
随之而来的便是,这些财产将从家庭
共同财产转化为个人单独所有,这便是家业分割协议在其效力特性上,同遗嘱以及赠予有所区分之处。
虽然遗嘱在遗嘱人身故的那一瞬间起便开始产生
法律效力,但是他仍然有权在生前撤销或者改变他所起草的遗嘱。
即便已经立有多份遗嘱,且各遗嘱间存在冲突,也应以最后的遗嘱为最终解释。
同时,手写、口述、录音、
代理书写的遗嘱均不得撤销或者修改经过公证的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