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辛勤劳作但却未签署合同时,若雇主未能履行其应尽的酬金支付义务,那么劳动者就有权利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诉,劳动行政部门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雇主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除此之外,劳动者还可选择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仍遭到拒绝或者对方继续采取拖延等方式不履行支付报酬义务,劳动者便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