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恶意欠款是否属于
民事纠纷并应由公安机关
立案处理的问题,我们在此进行详尽解答。
事实上,一般的恶意欠款行为均归属于民事范畴,公安机关不具备对此类案件的强制
管辖权,因此无法启动
立案程序进行干预和处理。
尽管如此,若发生欠款一方以虚构或隐瞒重要事实等手段,
欺诈性地获取借贷款项之后存有
非法占有意图而恶意
拖欠还款的情况,且
涉案金额达到了当地
刑事诈骗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将依法介入此案展开调查。
此外,若欠款主体在使用
信用卡过程中存在恶意欠款行为,从而触犯了恶意
透支信用卡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也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展开深入调查。《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