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债权转让在内部方面所产生的效力,具体体现如下四点:
首先,债权转让导致
受让人取代原
债权人在法律上的地位;
其次,由原债权人享有的附属权利也随之转让给新的债权人;
第三,转让人应该向受让人完整地移交与该债权相关的一切
证据和证明材料,同时需详细告知受让人,对于实现合同中的合法权益所必需了解的所有背景资料和有关信息;
最后,转让人有义务
保证其转让的债权本身不存在任何质量或缺陷问题。《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
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